为深入贯彻中央、省、市旅游工作部署,紧扣永善“文旅活县”战略部署,充分挖掘金沙江高峡平湖自然景观、高山生态避暑资源、乡村农耕果蔬特色、多元民族民俗文化,系统构建专属永善的特色文旅标识体系,全方位提升永善文旅知名度、美誉度。为有序推进工作开展,特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永善县文化旅游IP征集活动。
一、活动总则
(一)主办、承办单位
主办:中共永善县委宣传部
承办:永善县融媒体中心、永善县文化和旅游局、永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协办:各乡(镇、街道)
活动信息发布平台:征集网
(二)活动目标
1.征集一句永善文旅核心宣传口号,确立永善旅游整体定位;
2.设计一套县域旅游LOGO视觉标识;
3.创作一组永善文旅卡通吉祥物IP形象;
形成完整可落地、可商业化开发的永善文旅IP体系,用于景区运营、城市宣传、文创开发、赛事活动、线上短视频传播等全场景应用。
(三)征集范围
面向全国个人创作者、设计机构、院校师生、文旅从业者、本地群众,不限年龄、地域、职业,单位、团体、个人均可投稿,全程免费参赛,不收取报名、评审费用。
二、征集内容与创作标准
(一)文旅核心定位口号(文字类)
1.要求:4—16字,简洁上口,导向正确,具有独特地域特征,突出金沙江高峡平湖、高山清凉避暑、民族民俗风情等核心资源,贴合“避暑旅居、全域农文旅”发展方向,适合短视频、广告牌、民宿、景区导视传播,附300字以内创作释义。
2.禁用:低俗表述、网络恶俗词汇、夸大虚假宣传,不得照搬其他县域成熟文旅标语。
(二)旅游品牌LOGO(视觉标识类)
1.融合永善金沙江、马楠云上草原、苗族刺绣、溪洛渡大坝等山水人文资源,导向正确,构图简约,适配文创、旗帜、线上海报、短视频水印等大小场景;
2.提交300dpi以上高清JPG效果图+AI矢量源文件,附带标准色值、字体规范、300字以内设计说明。
(三)文旅吉祥物IP形象(卡通形象类)
1.拟人化3维立体卡通形象1—2个,可结合永善人文物产代表性物品、特色服饰、民族民俗等永善本土元素,导向正确,形象亲和,可延展表情包、人偶玩偶、雪糕、伴手礼等文创;
2.需提供正面、背面、正侧面、四分之三侧面基础三维JPG效果图及打卡互动2套动作(入选作品提供3D建模源文件设计图),附300字以内形象命名与文化内涵解读。
(四)通用硬性要求
1.作品属原创未公开发表,无抄袭、版权纠纷,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、商标权;
2.所有入选、获奖作品知识产权(著作权、商用使用权)归永善县委宣传部、永善县文化和旅游局、永善县融媒体中心所有,主办方拥有修改、二次创作、永久商用开发权利,作者永久保留署名权;
3.投稿稿件不予退还,创作者自行留存底稿,涉及版权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三、活动时间及流程
(一)活动时间: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。
(二)活动流程:
1.宣传征稿阶段(20天)
县融媒体中心、县文旅局、县文联公众号、视频号、抖音、景区公告、本地社群同步发布征集通告;联合县域文旅推荐官转发扩散,面向县内文化广告企业定向邀约投稿。注:本活动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,不接受线下投稿。
投稿通道:
永善县文化和旅游局邮箱:594450895@qq.com。
永善县融媒体中心邮箱:ysxrmtzx2019@126.com。
永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邮箱:yswxbjb@163.com。
咨询电话:(0870)3053054
2.初评筛选阶段(5天)
组建评审委员会:宣传部、融媒体中心、文旅局、文联业务骨干、民俗文化专家、文旅企业代表7—9人组成,按照贴合度、创意、实用性三大维度打分,每类筛选10份入围作品,线上公示3天,接受社会异议反馈。
3.大众投票+终评阶段(5天)
入围作品在“微永善”“永善文旅”“永善文联”公众号开启线上大众投票(投票权重30%)、线下投票(县城工农广场设置线下投票点,投票权重30%)、评审专家打分权重40%,综合得分确定各奖项名次;终评结果内部复核,报县委宣传部审定。
4.公示颁奖、成果落地阶段(5天)
获奖名单由“微永善”“永善文旅”“永善文联”官方公众号公示5天(含节假日),无异议后举办集中颁证仪式;同步启动获奖作品落地应用,优先在云上马楠景区、旅游驿站、县城文旅点位投放使用,同步对接文创厂商开发衍生产品。
四、评审标准
总分100分,四项打分维度:
(一)地域契合度(40分):深度结合永善金沙江、避暑、民俗、水电本土特色,贴合农文旅融合发展定位;
(二)创意独特性(30分):原创新颖,无同质化,记忆点突出,适配短视频新媒体传播;
(三)实用延展性(20分):可落地于景区、民宿、文创、赛事、城市标识多场景开发;
(四)价值正向性(10分):符合正向真善美导向,积极向上,弘扬民族团结、生态文明,无负面、低俗元素。
五、创作费设置及经费发放规则
(一)分品类分级创作费用(税前费用,依法代扣个税)
1.文旅定位口号(入围3名,其中:第一名为采用奖)
采用奖1名:创作费5000元+荣誉证书
入围奖2名:创作费800元/名+荣誉证书
2.旅游LOGO设计(入围3名,其中:第一名为采用奖)
采用奖1名:创作费6000元+荣誉证书
入围奖2名:创作费1000元/名+荣誉证书
3.文旅吉祥物IP形象(入围3名,其中:第一名为采用奖)
采用奖1名:创作费10000元+荣誉证书
入围奖2名:创作费2000元/名+荣誉证书
注:入围并采用不重复计奖。
(二)经费合规说明
1.资金来源:本次活动全部经费从文化旅游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,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,所有创作费支出附评审台账、获奖人员身份材料、公示截图归档备查。
2.个税管理:所有创作费均为税前金额,由承办单位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,税后创作费通过对公账户银行转账发放至获奖者本人银行卡,不使用现金发放。
3.发放时限:公示期满无异议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创作费兑付,荣誉证书、文创纪念品同步邮寄或现场领取。
4.商用二次开发约定:获奖IP后续文创、文旅产品市场化运营产生收益,不再向原作者另行支付版权费,活动创作费为全部版权转让费。
六、保障措施
(一)组织保障:成立专项工作小组,由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组长,县文旅局、县融媒体中心、县文联业务人员专职负责稿件收集、评审组织、宣传推广。县委宣传部负责总体统筹、评选专家组织工作,县文旅局负责征集事务线下组织工作,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线上宣传、投票APP程序及线上投票工作,县文联负责线下宣传及动员县域内知名文化人士参与工作。
(二)要素保障:融媒体中心免费提供线上投票、宣传推送渠道;县内景区、旅游驿站免费提供线下宣传展示点位,降低活动运营成本。
(三)落地转化保障:确定最终IP后,纳入永善文旅年度宣传重点,优先投入马楠、茂林、伍寨高山避暑片区运营,同步对接本地合作社开发IP文创产品,以IP赋能群众增收,实现征集成果转化。
(四)公正合规保障: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奖励发放相关规定,邀请县公证处全程参与评审过程,评审专家签订回避承诺书,资金台账接受财政、审计核查。
七、附则
(一)凡参与本次投稿,即视为全部认同本方案所有条款;
(二)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;
(三)本方案经县委宣传部审议、财政部门经费审核后印发实施。
附件:永善县文化旅游IP创作资源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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